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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主义建筑在中国和西方

新古典主义建筑在中国和西方

 【内容提要】该文首先提出与古典主义相对应的新古典主义概念,接着对在中国和西方发生的四次新古典主义建筑现象从时间,社会背景,建筑风格,建筑类型,当时的社会需求和社会意义等方面进行分析比较,最后通过时间上的纵向比较和空间上的横向比较得出结论。从而对时下流行的“新古典主义”一词,进行全面的理解和把握。 

 
【摘 要 题】建筑 
 
【关 键 词】新古典主义/建筑/中国/西方 
 
【正 文】 
新古典主义是与古典主义相对应的概念,而古典主义指的是地中海文化中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建筑风格,甚至还包括古埃及和哥特建筑。 
在西方建筑史上,曾出现过两次新古典主义建筑现象。一次是从18世纪下半叶到19世纪末期(1750~1900年);另一次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今。事实上,古典主义建筑的复兴思潮从16~17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开始就曾出现过,时衰时盛,直到今天,这种复古思潮作为一个非主流的建筑风格仍在延续。而在中国,恰恰也同样出现了两次所谓的新古典主义风潮,一次是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另一次是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 
 
    1 四次新古典主义建筑现象概述 
 
  1. 1 西方第一次新古典主义 
18世纪的欧洲,正值资本主义早期的启蒙运动,启蒙思想家们代表资产阶级各阶层的利益,极力倡导资产阶级“人性论”,宣扬“自由”、“平等”、“博爱”。正是这种对民主共和的向往,唤起了人们对古希腊古罗马的礼赞。新兴资产阶级趁机借用古典的外衣扮演进步的英雄角色。 
而另一方面,18世纪前的欧洲,巴洛克和洛可可建筑风格盛行一时,贵族生活日益腐化堕落,他们在建筑上大量使用繁琐的装饰与贵重金属的镶嵌,引起新兴资产阶级的极端厌恶。这种建筑风格在资产阶级看来显然束缚了建筑的创造性,不适合新时代的艺术观。 
启蒙运动思想和过分矫饰的洛可可式室内装饰,促使18世纪的建筑师们意识到其所处时代的崛起和动荡的性质。在他们探求新建筑形式的过程中,希望通过对古代精密的重新估价来探索一种真正的风格,而希腊罗马的古典建筑遗产无疑成为当时的创作源泉。 
由此引起的考古发掘,更使得当时的建筑师们能够把文艺复兴所依据的维特鲁威的古典主义教义与实际的废墟结合起来,进行对照研究。18世纪前期古罗马城市埃尔库拉诺和庞贝遗址的发现及挖掘,鼓舞着人们很快探查扩展到位于西西里岛和希腊的古希腊遗址。接着一篇篇详尽的考古报告传遍欧洲,发掘出来的希腊罗马艺术珍品被运送到各大博物馆。18世纪后半叶到19世纪的考古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1. 2 西方第二次新古典主义 
从1939年以来,人们逐渐发现现代运动包含严重的内在缺陷,人们对千篇一律的玻璃盒子和“国际式”怨声载道,特别是国际式给欧洲的传统都市和传统生活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公众对保存和环境的观念彻底改变,从对废气和丑陋的战前城市环境的普遍敌意到把这种环境当作“遗产”以一种浪漫主义和怀旧态度加以接受。这使建筑师进入一种新的建筑思想氛围,一种使建筑师们有可能讨论现代古典主义建筑的氛围。 
现代的新古典主义是在不同的传统文化和地区文化的基础上,以传统建筑和城市肌理的形式和手法去解决现代建筑的功能要求,以期达到恢复传统都市生活的目的。英国建筑师波菲罗斯认为,“古典主义是在传统的滋养下的一种自由意志的哲学”。由于现代运动的影响,使人们长期错误的把古典和传统当作“过时的时尚”来看待,而新古典主义正是要向人们证明,古典主义不是一种时尚,是永远现代的;是能在任何社会发展过程中揭示人与自然,人与人造自然的最基本的关系,而同时又能适应新的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现代主义从一开始试图探索一种新的民主的理解,而后来却违背了人们在都市生活环境中所应保持的一些永恒的原则。而新古典主义则是一个新的传统与民主结合的最佳产物。 
  1. 3 中国第一次新古典主义 
在中国,第一批新古典主义建筑是随着殖民主义所强加的文化殖民出现的。1840年的鸦片战争,清政府被迫打开国门建立沿海通商口岸。开埠后,各个沿海城市都划分出特定的租界区。租界区内,西方殖民者建造起他们本国的西式建筑。 
当时的欧美,正是西方第一次新古典主义占据建筑领域的主导地位,但这些建筑并未立即出现在中国的租界区。第一批西式建筑,极少经过正规建筑师设计。一般都是由外侨自己设计绘图,就地取材并用中国传统的建筑技术由中国工匠加以修改。随着西方正统建筑师的姗姗来迟,真正的正统学院派的西方新古典主义建筑才出现在我国各沿海通商城市。其中,许多具有皇家建筑师学会会员资格的西方建筑师来到中国,这些高水平的建筑师在中国的作品(如1923年上海的汇丰银行)完全能够与欧美第一流的学院派复古建筑相媲美。 
而推动近代中国新古典主义建筑思潮的另一支重要力量,是从国外留学归来的中国第一代建筑师。他们中的大多数受教于西方旧的建筑教育体制,即受到西方学院派复古建筑思潮的强烈熏陶,回国后,很自然的成为西方复古主义建筑设计的又一支生力军。事实上,他们的一些作品在设计水平上已完全可以同当时外国建筑师的复古建筑作品相抗衡。 
各式殖民建筑对中国,尤其对中国沿海城市的建筑影响颇深,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鼎盛。如上海、大连、哈尔滨、青岛、广州,沈阳等城市,这些西方古典主义风格甚至成为这些城市的“文脉”。 
  1. 4 中国第二次新古典主义 
中国的第二次新古典主义风是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的,直到今天余波未止。如果说中国的第一次新古典主义建筑似乎是两方殖民主义强加的产物,那么第二次的新古典主义建筑的出现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自发或主动的。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得到很大的改善,“让一小部分人先富起来”,使得这些人在物质富裕的情况下,进一步追求非物质层面的精神和文化生活。而此时正是中国建筑的空前的建设高潮,面对巨大的建筑需求和刚刚起步的经济,再加上数量不多水平有限的建筑师队伍,80年代的建筑大多是以简单的几何形体组合的、符合实用经济美观原则的、朴素的国际式盒子。这些建筑普遍风格单一、没有个性,缺少建筑细部,显然无法满足这些“农民”企业家的精神需求,他们渴望一种新的建筑形式来满足其对高尚生活的追求,而我国目前的大众建筑审美水平普遍不高,人们对建筑艺术的理解较为肤浅,不了解现代建筑的发展过程和发展方向。对运用现代材料、技术,符合当代美学原则,表现先进文化的现代建筑之美,认识不足或认为高不可攀。相反,典雅精致、构图严谨、装饰性强、豪华高贵的“欧式建筑”却很容易被接受;那些原来象征至高无上的皇权、神权的柱廊、穹顶或凯旋门式的建筑语言正可以用来显示这些人的政治地位和经济实力。 
        由此,“欧式建筑”在大众的眼中变成了一种高尚生活的象征,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巨大的“欧陆旋风”。这种所谓的欧式风格建筑大都是把西洋古典建筑的某种柱式、线脚、山花甚至穹隆圆顶等造型元素,直接运用到立面设计中,而这些造型元素各自及整体的构图比例、组合关系往往不严格遵循古典建筑的原则和章法,随机性大,设计质量普遍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