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我市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与市场化运营的建议
工业园区是我市工业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莆田市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工业园区的规划与布局,推进工业园区的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既是壮大我市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莆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问题。现就我市工业园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以及如何促进工业园区的市场化运营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与思路,为推动我市工业园区的科学发展和“十三五”规划的修订提供决策参考。
一、目前我市工业园区运营的主要瓶颈
我市工业园区主要创建于上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初,普遍存在着量大分散、布局混乱、产业繁杂、功能缺失等问题。经过近20年的不断投入与建设,我市工业园区的品质有了较大的提升,产业布局逐渐优化,园区效益也有明显提高。但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多,我市工业园区在建设、管理与运营等方面仍然不够成熟,工业用地的监管机制也不完善,特别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之后,工业园区发展面临着许多瓶颈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业园区拓展空间有限。我市工业园区大多分布在城镇周边,随着商业用地价格的飚升,工业园区周边的预留地基本上都变成了商业用地,限制了工业园区的拓展空间,影响了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工业园区企业用地问题突出。一方面,各园区都存在着企业用地“多征少用、征而未用”问题。如枫亭工业园区有5家企业就闲置土地300多亩,华林工业园区6家企业也闲置280亩的工业用地。莆田市高新区、荔城经济开发区,以及黄石、林柄等工业园区都存在着企业用地不充分和土地闲置等现象。另一方面,“征用不符、违规转让”也比较普遍。据华林工业园区统计:企业厂房自用的只有59家,厂房用于租赁的企业多达90家,厂房自用和租赁共用的企业共有127家,空壳企业有14家,征地企业自身产值、税收低于租赁企业的有26家。另外,工业用地普遍低效。如枫亭工业园区有半数以上企业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每亩年税收5万元指标。原华林工业园区103家征地企业,每亩年税收低于5万元的企业多达59家。其他工业园区也有半数以上企业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税收指标。
三是企业规模偏小且产品低端。一方面,我市工业园区以小企业居多。如华林经济开发区共进驻企业233家,年产值低于500万元的企业多达127家,占半数以上。另一方面,低端产业是工业园区的主体。我市各工业园区以劳动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产业居多,产品以鞋服、食品加工、工艺美术等传统产业为主,传统产业约占企业总数的85%,高科技产业和环保、低耗、高效的企业很少。
四是工业园区中问题企业比较多。据不完全统计,2014年,涵江有5家企业老板“失联”,1家企业破产,多家企业转移外地。华林经济开发区停产和无产值(含用于出租)企业多达57家,约占工业企业总数的四分之一。其他工业园区也有类似情况。
五是工业园区功能相对缺失。由于历史原因,我市工业园区在规划方面忽视了功能配套,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生产与生活矛盾日渐突出。如华林经济开发区员工已达3万人,相当于一个小县城的人口规模,而原先并没有考虑生活设施用地,大多数企业的食堂、宿舍和厕所等生活设施不堪重负,有些员工在宿舍或楼道上做饭炒菜,车辆在厂区里见缝插针,随地停放,存在着安全隐患。
六是企业资产闲置严重。一方面,土地资源没能充分利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各工业园区共闲置土地近2000亩,土地资源浪费比较严重。另一方面,不少企业因经营不善而造成土地、厂房和设备的闲置,如华林经济开发区就有50多家企业长年无产值。其他工业园区的土地、厂房、设备也有闲置现象,存量资产没能有效利用,影响了我市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促进我市工业园区规范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的主要对策
据国土部统计,全国工业园区的工业用地近80%是低效或无效税收,土地资源缺乏有效产出。2014年,国土部已将“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制,探索存量工业用地退出机制”列为重点课题进行研究,并在北京市进行试点改革。建议我市在清理、盘活工业用地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工业园区的市场化运营模式,着力推进工业企业的转型升级,促进我市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对全市工业园区的企业用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建议由市领导牵头,组织国土、规划、发改、招商、执法等相关职能部门,对于征而未用、多征少用、征用不符、改变用途、转租转让和投机囤地的企业,认真清查,造册立档,并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莆田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切实可行的工业园区企业用地管理办法,妥善解决工业园区的历史遗留问题。
二是着力盘活现有工业园区的土地资源。首先,建议由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支持企业通过转让、转租、招商引资等方式,以减少企业的土地闲置;探索由地方政府出资(补偿)收回闲置土地并进行重新招商引资的方案,着力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其次,建议各级政府对违规占地、闲置土地的企业依照合同法进行处理,对三年以上达不到合同约定指标的企业或停产、破产企业所闲置的土地,依合同法收回土地或加征“土地闲置费”。第三,要动员多征少用或无法进行后续投产的企业适当减持土地,对不愿减持土地的企业可根据闲置时间酌情征收“土地闲置费”。第四,要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工业用地收储、监管、出让、租赁、转让和退出机制,认真探索并建立工业用地激励机制,建议出台企业用地效益评估奖惩办法,对土地效益好的企业给予奖励,对用地效益低下或闲置土地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不断加大企业囤地成本和土地闲置费用,通过经济杠杆促进工业用地的有序流转,真正实现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三是重新调整工业园区的产业布局。我市工业园区普遍存在“大而全、小而杂”的布局问题,既不利于产业链的形成,又难以实现规模效应。建议由市领导牵头,组织政府职能部门对各工业园区的产业结构进行一次全面调整,重新规划,科学布局,重点解决长期闲置土地、厂房和设备的问题企业,采取搬迁、赎回、兼并、转让、出租等方式,促进工业园区的产业结构优化。
四是着力提升各工业园区的品质与功能。建议对全市各工业园区进行一次总体规划调整,对规模较大、离城区较远的工业园区,应该考虑规划商业街,配套超市、饭店、宾馆、社区医院、邮政、银行等基本生活设施;鼓励企业创办茶馆、歌厅、电影院、私人会所等休闲娱乐项目;支持企业利用空置厂房、土地,经批准后改造成(或新建)员工食堂、宿舍、停车场和厕所等,完善工业园区的生活设施;应允许企业对部分不具备修缮的旧厂房进行拆除,重新建造员工宿舍和生活设施;支持企业出租空置厂房用于经营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工业园区的配套功能,提高工业园区的品质,丰富企业员工的文化生活,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园区环境。
五是探索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和租赁机制。建议借鉴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经验,对工业用地实行“缩短期限、代建厂房、直接租赁”等经营模式。“缩短年限”即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一般不高于20年,期限届满时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各种经济指标,且保持增长态势的企业,可以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期限。“代建厂房”即由建设方通过出让、租赁等方式取得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并融资建设标准厂房或者按照产业要求定制厂房,然后将厂房出租给入园企业。“直接出租”是将开发区的工业用地直接出租给入驻企业,租期一般为5-10年,期限届满时用地企业若达到入区时承诺的各种经济指标,可以申请续租。鉴于目前我市工业用地日渐短缺的现状,建议今后出让工业用地以“代建厂房、直接出租、缩短租期”为宜,并对入驻企业设定产业、产值、税收、用工等相关用地指标,三年一考核,达不到合同约定指标的企业,限期加大投资,一年后重新考核,仍达不到约定指标则依合同迁出工业园区。
六是探索市场化运营工业园区的管理模式。建议借鉴北京市工业地产运营公司的改革经验,尝试走市场化运营工业园区的道路,如成立“莆田市工业地产公司”,各县区成立分公司,履行地方政府委托的工业用地收储、使用和监管职能,实行统一征用、收储,依法出让、出租和依合同进行监管、收回与转让。也可以借鉴苏州昆山市工业园区的运营经验,即由政府土地储备中心或国有企业统一融资建设标准化厂房,设定条件后出售或出租给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以提高工业用地效益。
七是着力推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首先,要支持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成立研发机构,着力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其次,要鼓励企业开展技改,更新设备,实现“机器换工”,以降低生产成本。第三,要支持有发展空间的传统行业(服饰、鞋革、电子、食品加工等企业)增资扩容,继续走外延式发展道路,以实现产业规模效益。第四,建议市政府实施“退城入园、腾笼换鸟”工程,动员城区的工业企业搬迁到工业园区,将城区的产房、空地用于发展第三产业,以提高用地效益。第五,要对各园区工业企业实行分类指导,可分为重点企业、一般成长性企业和发展滞缓(困难)企业三大类。重点企业和龙头企业要帮助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企业发展的战略方向,促进其做大做强,并在用地、审批、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一般成长性企业要引导其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加快发展步伐,努力向国家重点支持的产业转行;困难企业则应鼓励其关停并转、破产重组,或支持重点企业兼并困难企业,以促进工业企业及时转型升级。
八是建议将仙港大道两旁规划为新的工业园区。目前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就是空间狭窄,工业用地规模有限,招商引资受到制约,开发新的工业用地源成为壮大实体经济的关键。仙港大道沿线两旁多为山坡地和丘陵山地,居民区不多,基础设施完善,拆迁安置费用少,可开发1.2-1.5万亩的工业用地,足以支撑“十三五”期间我市工业用地需要。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仙港大道两旁进行统筹规划,重点布局新增大型工业企业,拓展我市实体经济发展的新空间。
总之,新常态下的工业园区建设,必须坚持“开源节流、市场运营、创新机制、科学发展”的原则,努力盘活工业园区的存量资产,科学开发新的工业用地源,着力推进工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以促进我市实体经济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