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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加快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十三)不断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

 
加快建设水平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域、城乡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示范区建设,制定结构合理、内容明确、符合实际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标准体系。加强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信息化建设,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测体系。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为主要抓手,落实目标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创新全民健身组织方式、活动开展方式、服务模式,开展实施效果评估和满意度调查。
 
(十四)加强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管理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规范标准,节约集约,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健身场地设施,逐步建成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群众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推进建设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推动休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构建休闲健身运动场地设施网络。结合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及区域特点,加强乡镇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优化健身场地设施投资结构,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健身设施建设,落实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加强健身场地设施管理与维护,坚持建管并举,提高健身场地设施使用率。
 
专栏1: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程
 
全国市(地)、县(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覆盖率超过70%,城市街道、乡镇健身设施覆盖率超过80%,行政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
 
到2020年,新建县级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0个、乡镇健身设施15000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10000个,对损坏和超过使用期限的室外健身器材进行维护更新,努力实现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8平方米的目标。
 
(十五)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冰雪、帆船、击剑、赛车、马术、极限、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时尚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民俗民间传统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建立有效的业余竞赛活动体系和激励机制,探索多元主体办赛机制,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十六)基本建成覆盖全社会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
 
大力培育基层全民健身组织,逐步建立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充满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动全民健身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综合服务能力。拓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渠道,提升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技能和综合素质,探索社会体育指导员与人群和项目结合的新模式。构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网络,建立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加强全民健身组织政策法规的制定,形成全民健身组织发展的管理和保障机制。
 
(十七)加大科学健身指导和宣传力度
 
进一步完善国民体质测试常态化机制,探索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社区医院等社会资源相结合的运行模式。建立广泛覆盖城镇乡村的体质测试平台,开展不同人群的国民体质测试工作,依托体质监测数据库,建立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组织开展科学健身主题宣传活动,引导各级各类媒体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健身知识,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公众对科学健身的知晓率、参与率,提升运动健身效果。
 
(十八)加快青少年体育发展
 
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进一步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体育传统校和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青少年公益体育活动和运动项目技能培训,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大力推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场地设施建设,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探索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培育工作,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评价机制。
 
专栏2: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
 
整合各方资源,以开展全国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为龙头,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打造青少年体育活动和赛事活动品牌。创建国家示范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300个,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6000个。建成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5000所以上,国家级传统校达到500所。鼓励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施行青少年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制度。
 
(十九)保障特殊群体基本体育权利
 
构建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特殊群体体育活动保障体系,加大供给力度,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为贫困人口和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科学指导等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