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增强体育发展活力
(八)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厘清体育行政部门权力边界,减少审批事项,放宽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研究制定体育工作综合评价体系,从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等方面综合评价政府体育工作。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体育服务体制机制,完善资金保障、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配套政策,制定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指导性目录,把适合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体育服务事项,按照法定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承担,逐步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体育服务供给与保障体系。
(九)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
研究制定体育社会组织改革相关政策,大力引导、培育、扶持体育社团、体育民办非企业单位、体育基金会等体育社会组织发展,创新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方式。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稳步推进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工作,统筹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试点经验,推动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
(十)推进职业体育改革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体育的发展方式,鼓励具备条件的运动项目走职业化道路,稳步推进职业体育发展。完善职业体育的政策制度体系,扩大职业体育社会参与,鼓励发展职业联盟,逐步提高职业体育的成熟度和规范化水平。健全职业体育法律、法规,推进体育信用体系建设,优化和规范职业体育发展环境。依法明确职业体育发展的主体,理顺各利益主体间的关系,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改进职业联赛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和建设中国特色职业体育联赛制度。
(十一)实施足球改革
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和《中国足球协会调整改革方案》,充分发挥体育行政部门在宏观管理、基本建设、政策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的基础保障、服务、引导和监管作用,中国足球协会切实履行领导和治理中国足球的任务。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以青少年为重点,普及发展社会足球,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夯实足球发展基础。改进足球竞赛体系和职业联赛体制。完善职业足球俱乐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俱乐部的市场主体作用。探索职业足球背景下国家队建设规律,处理好国家队、联赛、青少年足球发展的关系,统筹资源,协调利益,凝聚为国争光的共识。
(十二)创新体育场馆运营
积极推进体育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激发场馆活力,探索大型体育场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完善政府购买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的机制和标准,健全体育场馆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推行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办赛需求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实现规模化、专业化运营。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打造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