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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工业园区规划

生态工业园区规划

 生态工业园区规划:生态工业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成的一种新型工业组织形态,是生态工业的聚集场所。生态工业园区遵从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3R原则,其目标是尽量减少区域废物,将园区内一个工厂或企业产生的副产品用作另一个工厂的投入或原材料,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最终实现园区的污染物“零排放”。工业生态学将工业园区这样一个人工生态系统设想为自然生态系统,也存在着物质、能量和信息的流动与储存,并通过工业代谢研究,利用生态系统整体性原理,将各种原料、产品、副产物乃至所排放的废物,利用其物理、化学成分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互为因果地组成一个结构与功能协调的共生网络系统。生态工业园区是实现生态工业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大势所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生态工业园区才是最具环保意义和生态绿色概念的工业园区。

         生态工业园区的发展
         据《2013-2017年中国生态工业园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与投资规划分析报告》[1]数据显示,截至“十一五”期末,我国通过规划论证正在建设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数量达到39个,其中通过验收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有12个。目前,中国各个省、大部分地市甚至部分县都开始建设自己的生态工业园。
         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跟风,在生态工业园建设初期,对园区的规划和认识不到位,以及后期运营管理缺乏经验,使得生态工业园“形同虚设”,并未发挥预期效果,如同“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更有甚者,还加重了地区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初衷背道而驰。   
       中机院一直致力于对各类工业区规划的研究和实践。我们的设计不仅仅在于合理地规划各类工业的生产布局,从规划、景观到建筑设计都体现出生态、科技和文化的内涵,更重要的是为业主提供集生产、研发、物流、展示及融资等内容的一体化综合解决方案,为企业构建一个多元化的发展平台。从策划到规划,从设计到宣传,我们在每一个环节都体贴地为业主着想,为其创造客户价值的最大化。
 
生态工业园区规划流程: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的原则、方法、内容和要求。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不仅局限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 家级保税区、国家级进出口加工区和省级各类开发区,还包括工业集中区及以大型企业为核 心的工业聚集区域。根据园区的产业和行业结构特点,可将生态工业园区分为行业类生态工 业园区、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和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三种类型。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省级及其他生态工业园区 规划编制工作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
标准。
        HJ/T273-2006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4-2006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HJ/T275-2006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
三、术语和定义
        1、生态工业园区
        指依据清洁生产要求、循环经济理念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建立的一种新型工业园 区。它通过物质流或能量流传递等方式把不同工厂或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 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一家工厂的废弃物或副产品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或能源,模拟自 然生态系统,在产业系统中建立“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的循环途径,寻求物质闭环循环、 能量多级利用和废物产生最小化。 
        2、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某一类工业行业的一个或几个企业为核心,通过物质和能量的集成,在更多同类企 业或相关行业企业间建立共生关系而形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3、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
        主要指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基础上改造而成的生态工业园区。
        4、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
        指以从事静脉产业生产的企业为主体建设的工业园区。静脉产业是以保障环境安全为前提,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运用先进的技术,将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转化为可重新利用的资源和产品,实现各类废物的再利用和资源化的产业,包括废物转化为再生资源及将再生资源加工为产品两个过程。
 
四、规划编制工作程序
        1.确定任务:园区管委会、园区行政主管部门或园区开发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关规划编制经验的单位编制生态工业园区规划,通过委托文件和合同明确编制规划各方责任、要求、工作进度安排、验收方式等。
        2.调查、收集资料 收集编制规划所必需的生态环境、社会、经济背景或现状资料,包括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结构、产业发展规模和布局规划,以及园区主导行业发展规划、区域生态功能        区划、水环境功能区划、土地功能区划等有关资料。信息收集以广和全为原则,应包括所有与规划有关的经济、社会、科技、人文以及自然、地理、生态、环境污染等方面的信息。调查范围以拟建设的生态工业园区为主,兼顾        对园区发展影响较大的周边区域。
        3.编制规划大纲:按照本标准要求的规划主要内容编制规划大纲。
        4.编制规划:按照规划大纲的要求编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
        5.成果:包括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和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技术报告。
 
五、规划编制主要内容
        1. 生态工业园区概况和现状分析
        2.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必要性分析
        3.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总体设计
        4. 园区主导行业生态工业发展规划
        5. 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控制规划
        6. 重点支撑项目及其投资与效益分析
        7. 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保障措施
 
六、标准实施
        本标准由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