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2014年4月23日,受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的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承担了《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现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与范围
规划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总体规划》(2011-2030)。
规划范围:规划用地范围为牛圈子示范区南区,用地边界为:西至昌吉市界,南至昌吉市榆树沟镇曙光村北界、规划三北高速公路北侧控制线,东至牛圈子示范区行政边界,北至规划500西延干渠以北约1.8km处,总用地面积约为56.0 km2。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分为近、中、远期,近期:2011-2015 年,中期至:2016-2020年。远期至2030年。
3、园区性质
园区性质:面向中亚的国际性农贸出口加工基地,自治区现代农牧业装备制造基地,自治区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昌吉州新型工业化带动农业现代化的示范基地,昌吉州生态循环示范园区。
4、发展产业定位
以特色农副产品加工、环保农资产业为基础,以现代农机装备、生物科技产业、节水管带设备为核心,以特色农资商贸物流为补充,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为延伸的现代新型涉农产业集群示范基地。
5、发展规模
(1)建设用地规模
园区总建设用地预测:2015年14km2;2020年24 km2,2030年38km2。
(2)人口规划
园区总人口预测:2015年达到3万人;2020年达到5万人;2030年达到10万人。
(3)经济指标
园区经济指标:2015年经济总量达到50亿元,2020年经济总量达到200亿元;2030年经济总量800亿元。
6、园区总体空间结构
园区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三轴七片区”。
一心即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园区中南部,富强路以西、鸿运路以东、750KV高压走廊以北,面积约为5.8km2。
三轴即“一主两次”三条发展轴。主轴为南北向的园区公共联系轴,沿科技大道展开,南北向次轴为贯穿园区的区域性联系轴,沿榆甘公路展开;东西向次轴为横贯园区的产城联系轴,沿创业大道展开。
七片区即七个功能片区
(1)和谐路以北以及渠南西路以南、兴园路以北的西北部期西北产业片区,主要发展新材料及物流等产业,面积约为13.5km2。
(2)榆甘路以西、三北高速以北、兴园路以南为西部产业片区,主要发展农机装备制造等产业,面积约为5.0km2。
(3)兴园路以南、富园路以北、鸿运路以西、榆甘路以东为中西部产业片区,主要发展食品、生物、医药等相关产业,面积约为6.5km2。
(4)和谐路以南、致富路以北、鸿运路以东、富强路以西为产业服务片区,主要发展现代技术服务产业,面积约为km2。
(5)富园路以南、榆甘路以东、三北高速以北为南部产业片区,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相关产业,面积约为2.8km2.
(6)三北高速以南为西南部产业片区,主要发展物流产业,面积约为2.8km2
(7)富强路以东、渠南东路以南、朝阳路以西为发展备用地,面积约为10.5km2。
二、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名称: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昌吉市乌伊东路333号 ,邮编:831100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994-2355483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环保厅高层3楼,邮编:830063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91-4182193,0991-3857017(传真)
邮箱:10335294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接受规划实施机构的委托,研究相关法律及规划文本,进行初步规划方案分析和现场勘察,识别评价因子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确定评价重点、评价范围和环境敏感目标,发布第一次环境影响信息公示。
(2)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对规划范围内及周边环境现状监测和评价、规划环评报告进入编写阶段。
(3)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规划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给出环境环保措施,明确规划实施的环境可行性,发布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主要工作内容:在对规划范围及周围环境现状质量状况的调查基础上,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政策的符合性,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环境管理制度。
五、环评审批程序
(1)报告书编制完成后,将送审稿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
(2)新疆环境保护厅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和部门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查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形成会议纪要。环评单位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
(3)修改完善后的报告书由审查会议专家组长签字确认后报送新疆环境保护厅,取得自治区环保厅环评审查意见。
六、公众参与程序和方案以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五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如下:
(1)在规划实施单位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环评报告编制过程中,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公众对该规划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在了解公告内容后,将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3)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评报告书简本。
(4)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本规划拟采用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对规划评价范围内环境敏感点的公众、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单位代表及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专家等进行调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2014年3月24日起,到2014年5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技术咨询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