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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站建设标准

客运站建设标准

  1 汽车客运站设施设备配置表

  1.1 表1
 
  站场等级
  项 目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简易
  A类 B类 C类 A类 B类 C类
  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人次) 10000 5000 3000 5000 3000 2000 2000 300 100 —
  最高聚集人数(≧,人) 900 550 360 550 360 250 250 60 30 —
  占地面积(≧,m²) 36000 18000 10800 20000 12000 8000 10000 1500 — —
  场 地 设 施 站前广场面积(≧,m²) 1100 660 430 660 430 300 250 ★ ★ ★
  停车场面积(≧,m²) 13100 7700 5400 7700 5400 3900 3800 1100 560 300
  发车区 发车位(≧,个) 17 10 7 10 7 5 6 2 1 1
  面积(≧,m²) 2040 1200 840 1200 840 600 720 180∕240 90∕
  120 ★
  发车位宽度(m∕个) ≧3.5 ★ ★ ★
  车轮限位装置 ● ● ● ● ● ● ● ★ ★ ★
  落客区及旅客出站通道 ● ● ● ● ● ● ● ★ ★ ★
  建 筑 设 施
  站房
  候车厅(室)面积
  (≧,m²) 900 550 360 550 360 250 250 60 30 ●
 
  其中:重点旅客候车室(区) 50 30 30 30 30 30 ★ ★ ★ ★
  售票厅
  (≧,m²) 购票室 160 100 60 100 60 40 60 ● ● ●
  售票室 63 45 33 45 33 27 33 ● ● ●
  综合服务处(≧,M²) 问讯 20 20 10 20 10 10 8 ★ ★ ★
  小件
  寄存 33 25 20 25 20 15 ★
  行包托运处 (≧,m²) 50 50 50 50 50 25 ★ ★ ★ ★
  调度室(≧,m²) 30 30 30 20 20 20 15 ★ ★ ★
  驾乘休息室(≧,m²) 50 30 20 30 20 15 20 6 3 ★
  站务员室(≧,m²) 105 55 40 55 40 30 30 20 10 ★
  治安室 ● ● ● ● ● ● ★ ★ ★ ★
  广播室(≧,m²) 10 10 10 10 10 10 ★ ★ ★ ★
  无障碍通道 ● ● ● ● ● ● ● ● ● ★
  残疾人服务设施 ● ● ● ● ● ● ● ● ● ★
  饮水室(处) ● ● ● ● ● ● ★ ★ ★ ★
  盥洗室和旅客厕所 男厕(≧,m²) 70 50 37 50 37 30 30 18 8 ●
  女厕(≧,m²) 83 55 40 55 40 35 35 20 8 ●
  智能系统用房 ● ● ● ● ● ● ● ★ ★ ★
  配电室 ● ● ● ● ● ● ★ ★ ★ ★
  医疗救护室 ★ ★ ★ ★ ★ ★ ★ ★ ★ ★
  车辆安检 安检区(≧,m²) 160 80 80 80 80 80 80 80 80 60
  安检台(槽)
  (≧,个) 2 1 1 1 1 1 1 1 1 ★
  车辆清洁、清洗台
  (≧,m²) 180 90 90 90 90 90 ● ★ ★ ★
  注:“●”—必备;“★”—视情况设置;“—”—不作要求。
  编表说明 
  一级A类:设计年度日旅客发送量(下简称日发量)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一级B类: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其所辖市、自治州(盟)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所在地,如无10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5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一级C类:位于国家级旅游区或一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二级A类:日发量5000人次以上,不足10000人次的车站;
  二级B类:县以上或相当于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如无5000人次以上的车站,可选取日发量在3000人次以上具有代表性的一个车站;
  二级C类:位于省级旅游区或二类边境口岸,日发量在2000人次以上的车站。
  占地面积 按部颁标准计算。根据我省实际,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可设备用停车场,其面积可计算在占地面积内,备用停车场可计算面积一般不超过占地面积的30%(用地紧张的中心城市可适当放宽);备用停车场应为站场业主自有或具备合法手续、租赁期三年以上,符合要求的合法用地,其到客运站的里程应在5公里范围内(应能保证客运站准点发车)。
  8. 发车位面积:根据部颁标准,每个发车位占用面积按客车投影面积的4.0倍计算(客车投影面积按12m×2.5m计算,四级及以下客运站如仅接纳中型以下客车的,可按9m×2.5m计算),发车位面积=4.0×客车投影面积×发车位数。
  9. 盥洗室和旅客厕所 按部颁标准计算公式,均取5%计算,并将男、女厕面积分列,适当增大女厕所面积。
  1.2 表2
 
  序号 站场等级
  项目 计量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简易
  A B C A B C
  基本设备
  购票检票 台式电脑及打印机 套 8 5 3 5 3 2 3 ★ ★ ★
  售票窗口(≧) 个 8 5 3 5 3 2 3 1 1 1
  检票口(≧) 个 6 4 3 4 3 2 2 1 1 ★
  候车休息 候车室座椅(≧) 座 360 220 140 220 140 100 100 24 12 ★
  行包安检 行李安检机 台 ● ● ● ● ● ● ★ ★ ★ ★
  车辆安检工具 齐备有效 ● ● ● ★ ★ ★
  安全消防 消防设备 齐备有效 ● ● ● ● ● ●
  监控设备 套 ● ● ★ ★ ★ ★
  广播通讯 智能语音广播 台 ● ● ★ ★ ★ ★
  人工语音广播 台 ● ● ● ● ★ ★
  对讲机 台 ● ● ★ ★ ★ ★
  行包搬运 搬运手推车 辆 ● ● ★ ★ ★ ★
  便民小车 辆 ● ● ★ ★ ★ ★
  采暖与空调 候车厅空调设备 套 ● ★ ★ ★ ★ ★
 
  宣传告示 班次时刻表 自定 ● ● ● ● ● ●
  里程票价表 ● ● ● ● ● ●
  行包价目表 ● ● ★ ★ ★ ★
  营运线路图 ● ● ● ● ● ●
  旅客须知 ● ● ● ● ● ●
  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 ● ● ● ● ● ●
  公告牌 ● ● ● ● ● ●
  智能系统 票务信息系统(含票价管理) 有效 ● ● ● ★ ★ ★
  车辆调度系统(含报班管理及回场检管理) 有效 ● ● ● ★ ★ ★
  财务结算管理系统(含服务费管理) 有效 ● ● ● ★ ★ ★
  监控系统设备 有效 ● ● ● ★ ★ ★
  电子显示系统及设备(含售票厅的班次及票价显示屏和候车厅发班显示屏)
  有效
  ● ● ★ ★ ★ ★
  与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联通情况 实时联通 定期联通
  注:“●”—必备,但数量和类别视车站生产能力和作业量的大小确定; “★”—视情况设置。
  2 其他规定
  2.1 站房
  2.1.1 站房的主要功能区(售票厅、候车室、行包托运处、检票口等)应做到分布明显,客流、行包流避免交叉。
  2.1.2 车站的各种宣传告示(班次时刻表、里程票价表、行包价目表、营运线路图、旅客须知、禁运限运物品宣传图、公告牌等)应在站房内外的适当位置配置齐全,做到有效、醒目、美观大方。
  一、二级站应以电子显示方式清晰、明了地发布班车信息。
  2.1.3 问讯处应设在邻近旅客主要入口处。问讯处前宜留有充足的旅客活动空间。
  2.1.4 候车厅(室)
  候车厅(室)座椅的排列方向应有利于旅客通向检票口,每排座椅不多于20座,两端宜设置不少于1.5m的通道。双向对坐的座椅,排间通道的宽度应不少于1.5m。
  重点旅客候车室应邻近站台设置,室内宜设婴儿床、哺乳分隔区。
  2.1.5 厕所
  一、二、三级站应在候车区域设置旅客厕所并配置盥洗设施;四、五级站宜在候车区域设置旅客厕所并配置盥洗设施。具体指标见下表:
  厕所及盥洗设备指标
  房间名称 设备内容(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计)
  男 厕 每70人设大便器一个和小便斗一个(或小便槽0.7m长)
  女 厕 每35人设大便器一个
  盥 洗 台 每125人设一个盥洗台
  注:⑴男、女旅客人数分别按旅客最高聚集人数的60%和40%计;
  ⑵大便器至少设2个;
  ⑶残疾人大便器另计。
  一、二、三级站应设到站旅客使用的厕所,其面积和坑位数不计入候车厅(室)厕所之内。
  2.2 场地设施
  2.2.1 站前广场应明确、合理地划分车流路线、客流路线、停车区域等。
  2.2.2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二级站进站口、出站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三、四级站宜分别设置;进站口、出站口宽度均不应小于4米。
  汽车进站口、出站口与旅客主要出入口应设不小于5m的安全距离,并应有隔离措施。
  2.2.3 残疾人通道
  凡是有台阶的站前广场、候车室、站台、发车位等区域均应设置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规定、方便残疾人员使用的无障碍通道,并设有无障碍标识。
  自站房入口至问讯处应铺设盲道。
  2.2.4 停车场的客流、车流、行包流应避免交叉干扰,各功能区(落客区、停车区、洗车位、汽车安检台(槽)等)分布合理、明确。
  通向洗车位及汽车安检台(槽)前的通道应确保车辆良好的通过性。
  2.2.5 停车场的进、出通道如为单车道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4m,双车道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6m,因地形高差,通道为坡道时,通道净宽应不小于7m。
  2.3 站台与发车位
  2.3.1 发车位与检票口之间宜设置站台,站台的净宽度应不少于2.5M。
  2.3.2 发车位为露天时,站台应设置雨棚。雨棚净高应不低于5m,向前伸展应能完全遮蔽客车车门及行李舱门。
  2.3.3 发车位与站台前沿之间应设有车轮限位装置。
  2.4 消防、环保
  2.4.1 汽车客运站消防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2.4.2 站场洗车污水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方可排入下水道系统。
  2.4.3 停车场周边宜种植常绿乔木绿化环境及降低周边环境噪声。
  2.5 智能系统
  2.5.1 用房要求
  2.5.1.1 环境要求
  基本要求:空调系统,保证24小时温控;防潮防尘;合格的电源系统(主要是电压及电流的稳定);相应的消防设备。
  推荐要求:不间断电源(UPS)配电系统;防雷系统;应急照明系统。
  2.5.1.2 网络要求
  本单位的局域网建议采用5类或超5类的双绞线(或光纤)构建骨干带宽100M或以上的局域网,客运站智能系统室须有2个以上的网络接入点。
  2.5.1.3 硬件要求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1 机柜(1.2米或以上) ≧1
  2 PC服务器 ≧1
  3 网络交换机(100M或以上,12口) ≧1
  4 防火墙 ≧1 如与互联网联接,推荐使用
 
  2.5.2功能要求
  2.5.2.1整体要求
  智能系统的各子系统间应有效实时联接,建立相应业务逻辑关联机制,如:票务系统应根据车辆调度情况进行相应售票,财务系统应按照实际售票情况予以结算,电子显示系统应显示实时的班次、票价等信息。
  2.5.2.2具体要求
  票务信息系统应提供站内售票、异地售票、联网售票、网上售票和自动化售票等各种票务方式,还应尽量向旅客提供票价信息、车辆信息、行车路线信息、出行前乘车信息、换乘信息和行车时刻表等信息。
  车辆调度系统应包括车辆进站报班及回场检等功能,并应充分利用营运车辆IC卡电子证件及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等科技信息技术,实现科学的运营调度和公共服务。
  监控系统应有效覆盖站场及周边区域,并提供与行业管理部门的监控数据接口,实现与运政视频监控执法管理等系统的有效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