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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宅基用地问题及对策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农民的腰包鼓起来了,开始注重自身生活质量,修建新房成为有钱的农村人的首选。然而,由于乡镇建设整体规划滞后和缺少必要的科学技术支持,农村自建房热背后,在宅基地选址、审批、用地量等环节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宅基用地的问题
    农村自建房正在大规模建设中,对土地资源需求也与日俱增,导致农用耕地加速流失。由于遗留的封建传统,相应监管制度不尽完善,以及缺少必要的科学指导,相关政策和监管不到位,在用地量加大的同时,农村建房土地使用中存在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超审批用地。受传统思想影响,很多村民将宅基地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允许任何人染指。在旧房改造时,甚至批少占多,想方设法扩大宅基地面积、多占用土地,致使自建房的实际占地比批准使用土地面积多出很多,直接造成耕地流失。
    布局杂乱。很多村庄没有明确的建房用地区,在房屋选址、布局等方面缺少对村民进行科学合理的指导。村民建房选址多选在自己的自留地或便利的道路旁,村庄建设极其没有规划。农村新建房分散过于零星,布局无合理可言。
    非法批地。有一些土地管理部门在土地审批过程中,越权审批,存在将耕地视为非耕地、化整为零的审批。同时,土地管理部门中的一些人员思想觉悟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常常为一己私利而违反相关规定审批土地。
私自交易土地。部分村民为获得高额的经济收益,不惜将自己的责任田、自留地,甚至宅基地折价卖给他人建房,如此现象在农村一些小镇上层出不穷。因其双方都从中受益,有很强的隐蔽性,很难为相关部门发觉。
原因分析
    农村自建房宅基地用地,一直以来都是政府部门关注的焦点,也是一个难点,笔者结合实地考察和参阅相关资料,分析总结出现上诉问题,主要有两方面原因:规划滞后,法规不完善。国家法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统筹对全乡镇建设做总体规划,并报上级政府审批。但是,已经完成的规划绝大部分都只停留在对乡镇中心地带,各个行政村都没有编制相应的建设规划。农户在选择宅基地时,只能根据当地风俗,结合自己情况选择方便的建房场地。由于相关法律的不够健全和宣传不到位,在宅基地的审批过程中,存在大量违规现象,政府工作人员通过批地谋取暴利。比如:未批先用、超额用地等。与此同时,土地管理从业人员的素质良莠不齐,审批住宅用地总是伴随着行贿受贿,导致自建房宅基地审批混乱。
    村民自身素质影响。村民受传统思想影响很深,小农意识早已根深蒂固,这给乡镇机关处理建房用地问题带来很多棘手的问题。村民认为,建房用地审批太难,乡村收费太高。与此同时,农村对土地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村民法制观念薄弱。当集体利益和家庭利益发生冲突时,村民往往把自身家庭利益放在第一位,极其容易在村民间产生矛盾。
     解决对策
     农村自建房土地使用中现今面临的问题亟待解决,这对于农村干部和政府官员都将是一个艰难的挑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必然需要长久的努力,在此根据自己笔者体会提出以下几点解决对策:
     重视宣传。国家对农村土地使用的法规在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的宣传新的政策法规。在宣传过程中,务必要做到让更多的人,不论是土地管理人员还是村民,准确的接受到最新的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使干部和群众深刻理解新的政策,营造良好的土地使用和管理氛围。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要解决好用地问题,必须要编制好村庄建设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使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调统一,尽全力减少村庄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冲突,避免产生纠纷。同时,村庄建设规划与当前农民建房实际需求相结合,编制规划时不能忽略了村民的风俗习惯,要循序渐进、因地制宜。
     加强监管力度。要使相关规定能有效的实施,相应监管措施是必不可少的,只有监管得力才会对违法行为产生威慑。充分发挥土地执法人员的监管作用,要求执法人员深入农村、进驻一线。建议为巡查人员提供一定的巡查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同时,将监管责任纳入对基层执法人员考核内容中,不断完善奖惩制度,强化土地执法工作。
     总结相当一段时间,村民和政府职能部门,对宅基地用地中存在问题认识不够深刻,致使自建房用地多而杂。农村自建房将持续火爆,宅基地需求量正在逐年增加,土地管理部门一定要抓住时间,针对乡村实情编制好建设规划,做好相关宣传,使农村自建房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