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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生态农业的概念

         生态休闲农业起于19世纪30年代,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急剧增加,为了缓解都市生活的压力,人们渴望到农村享受暂时的悠闲与宁静,体验乡村生活。于是生态休闲农业逐渐在意大利、奥地利等地兴起,随后迅速在欧美国家发展起来。关于其概念,休闲农业一词来源于英文的Agritourism / Agro. Tourism,是由农业(Agricuture)和旅游(tourism)两个词组合起来翻译的。同而对于休闲农业目前有都市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说法。    在欧美国家,都市农业(Agriculture in City Countryside)是指都市圈中的农地作业。它是指在都市化地区,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牧渔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为人们休闲旅游、体验农村生活、了解农村提供场所。都市农业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高度发展的产物,将农业文明与工业、城市文明良好地结合,以促进农业与工业、城市共同发展。    乡村旅游是乡村地区为游客提供的所有游览、休闲、度假服务的总称,是一个内含广泛的术语。赖恩(Bernard Lane,1994)提出了界定乡村旅游的5个元素:   (1)位于乡村地区;    (2)具有广阔自然环境及传统文化活动;   (3)小规模经营企业;    (4)社会和文化具有传统特征;    (5)旅游类型多样。对于乡树旅游的概念,学者们虽未达成一致,但都认为乡村性(Rurality)是吸引旅游者的重要基础。    1989年,台湾大学推广学系举办“发展休闲农业研讨会”,正式提出了“休闲农业”的名称,并将其定义为“利用农村设备和空间、农业生产场地、农业产品、农业经营活动、自然生态、农业自然环境、农村人文资源等。休闲农业经过规划设计,以发挥农业和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增进民众对农村和农业的体验,提升旅游品质,并提高农民收益,促进农村发展的一种新型农业”。其发布实施的财《休闲农业辅导管理办法》中,还列出了规划休闲农业区的条件,除了具有农业生产和农村文化资源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田园景观和自然景观”和一定量的占地面积。近年来,台湾地区学者对休闲农业的概念又有了新的认识,将休闲农业定义为“指利用田园景观、自然生态及环境资源,结合农林渔牧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及农家生活,提供人们休闲,增进人们对农业及农村之体验为目的之农业经营”。   在中国内地,由于休闲农业产业的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有观光农业、旅游农业、观光休闲农业、观赏农业、观尝农业、体验农业、旅游生态农业、田园农业、饭店农业、农村旅游等10余种,因而对该产业的定义也基本集中在旅游观光这一领域。休闲农业是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发展观光、休闲、旅游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是深度开发农业资源潜力,调整农业结构,改善农业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的新途径。休闲农业的基本属性是以充分开发具有观光、旅游价值的农业资源和农业产品为前提,把农业生产、科技应用、艺术加工和游客参加农事活动等融为一体,将农业和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交叉型产业,也是以农业生产为依托,与现代旅游业相结合的一种高效农业。   如上所述,在中国内地对于休闲农业的理解局限于通过利用农村资源,发展农村地区旅游,也就是乡村旅游这个范畴;而台湾地区虽然没有明显地将休闲农业定义在乡村旅游的概念上,但其对休闲农业的理解是休闲农业的休闲功能促进经济发展以及教育作用这个领域;欧洲和美国也认识到休闲农业对旅游业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注重农业产业化发展,使休闲农作不但有休闲旅游功能,更有农业生产产业化和产品国际化的功能,同时统筹了农业文化与工业、城市的文明,实现了农业与工业、城市文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由此,休闲农业包含农业和旅游两个方面。它是为满足市民休闲需求,利用农业景观资源和农业生产条件,通过观光、旅游、农业结构调整以及技术提升等方式,发展乡村旅游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相结合,保证农业、工业可持续发展的经营活动。 

         综合来说,休闲农业是以农事活动为基础,以农业生产经营人特色,把农业和旅游业结合在一起,利用农业景观和农村自然环境,结合农牧业生产、农业经营活动、农村文化生活等内容,吸引消费者前来观赏、品尝、购物、劳作、体验、休闲、度假的一种新型农业生产经营形态。主要围绕“农”字做活农业旅游,以体验“农”的氛围,参与“农”的生活,享受“农”的风情,感受“农”的文化,接受“农”的教育为内涵。精心打造原汁原味、返璞归真的大自然产品,营造一种放松自我、乐在其中的氛围,让游客找到心灵的归宿,感受到家的温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