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加快建设高标准农田
2016年7月,财政部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联合发布通知,共同开展创新投融资模式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试点。试点以来,各地区财政部门与金融机构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为平台,紧密配合,积极探索,严格选项,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河南、湖南、四川等省已有7个试点项目“落地”并获得银行贷款4亿元,还有41个项目经省级农发机构评审可行并推荐给银行作贷款审查,拟申请贷款22亿元,总计可引入银行贷款26亿元,预计建设高标准农田250万亩。
试点项目重点选择农垦、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贷款主体并自主规划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财政采取贴息或者补助方式予以扶持。一是按照“主体自筹、银行贷款、财政贴息”模式,实施主体投入20%资本金、银行提供80%中长期贷款,中央财政按同期基准利率全程全额予以贴息。二是按照“主体垫资、银行贷款、财政补助”模式,由实施主体投入1/3资本金、银行提供2/3中长期贷款,建成后中央财政按先建后补方式,对主体垫付资本金予以全额补助。与传统方式比较,这种模式可带动相当于财政资金3—9倍的银行贷款投入,显著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度。同时,银行贷款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承贷,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试点项目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规划建设,有利于形成建管一体化的新机制,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