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建筑学、城市规划、风景旅游专业
(7学时/周)
一、 教学目的
与建筑设计原理课相配合,培养学生运用形态构成理论进行建筑空间设计和环境设计的基本功;学习和掌握小型建筑设计的一般步骤和方法,侧重于构思能力和表达能力的训练。经过几轮课程设计的强化训练,使学生循序渐进地掌握全过程建筑设计的基本技能和方法。
二、 教学内容与要求
(一) 建筑形态设计与环境设计基础。要求:完成从无量度的概论性空间到有量度的实质性空间的训练过程,建立建筑环境设计的基本概念。
1、 立体构成(2周):运用线、面、块材制作一个实体空间。
2、 空间限定(2周):运用限定的七种方法进行空间设计。
3、 建筑室内布置(2周):学习室内空间的利用与分隔,基本家具的尺度和比例;学习模型制作的基本步骤与方法。
4、 室内环境布置(2周):学习室外主题环境的空间设计及建筑小品、绿化布置等。
5、 上海建筑采风(2周):通过对上海典型老建筑的调查实录,建立实体建筑的空间、比例尺度和地方特色概念。
6、 小型建筑设计(8周):建议题目:大学生活动室、公园茶室、休闲性空间。
(二) 独立式小住宅设计(八周)
目的:学习建筑设计创作构思能力;学习功能形式,空间与技术之间的关系。
要求:掌握独立式住宅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律,熟悉不同类型特征居住空间的功能组织以及人体基本尺度和空间的活动需求的关系。
(三) 汽车旅馆、公路汽车服务站(十周)
目的:学习小型公共建筑设计的创作构思能力,进一步学习建筑各部分功能和空间的组织方法。
要求:熟悉各种车辆尺寸、回转半径、停车泊位要求,掌握公共建筑中交通联系部分的功能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