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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本质上是乡村休闲

         所谓乡村旅游,基本就没有离开自己日常生活的区域,从城里到乡下,仍旧在同一个地域内,大环境并没有根本的改变,顶多就是多了点“土、俗、野、古”的乡村风味和习俗,以及区别于城市的生态自然环境,但区域性的核心文化是相同的。 

  乡村旅游、全域旅游都是近年很火的概念,也是政府层面着力推动的,行业在引导,企业在推进。谈及规划、开发以及落地经营,由于时间较短,还没有显现出实际效果,但是,社会影响已经有了,至于经济效益和品牌效应,恐怕还要观望。 
  确切地说,乡村旅游的称谓应该叫乡村休闲,这个定义很重要。我并不是吹毛求疵,一味地在玩文字游戏,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路不畅。 
  乡村旅游也罢,乡村休闲也罢,其目标客户定然是城里人,那么城里人究竟到乡村去干什么?休闲还是旅游?这一点要搞清楚。 
  只有定位精准,才能规划精准,才能开发到位,才能落地产生效益,大家才不会白忙活。否则,又成了政绩工程、一哄而上的面子工程。 
  事实上,乡村旅游规划与开发大多不到位,真正落地产生客流和效益的更是寥寥无几。
  乡村旅游是国家提出的,方向没有错。从宏观经济调控讲,也算是供给侧改革一个重大举措。但问题是执行和运作,下面往往就弄歪了,搞着搞着就成了普天下之大众、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神器”。 
  所谓乡村旅游,我理解是乡村休闲(乡村休闲的发展方向也许是乡村旅居,笔者此前曾有文章《乡村旅游的未来定位应该是乡村旅居》),这个说法显然是冒天下之大不韪,权作一己之见。 
  先从概念说起。休闲不分区域,在本地休闲,不挪屁股,当然成不了旅游;而到外地休闲,我们往往说成是休闲旅游。 
  再从市场说起。乡村总是与城市共生共存的,每个城市周边都是乡村,国内国外,亘古未变,概莫如此。只不过,随着现代工业革命的深入,靠近大都市的乡村,多半已半城市化,失去了乡村的原生态,没有了乡村的原风景。 
  现在我们所搞的乡村旅游,其市场必然是定位于乡村所依托的城市,或者是邻近城市。这样说来,就是附近的城里人到乡下去休闲,而不是旅游。 
  因为谁都知道,旅游要换地方。单从字面讲,先旅后游,“旅”是旅行,有一种空间上的移动;“游”是游览、观光、娱乐,二者合起来即旅游。 
  对于所谓乡村旅游,基本就没有离开自己日常生活的区域,从城里到乡下,仍旧在同一个地域内,大环境并没有根本的改变,顶多就是多了点“土、俗、野、古”的乡村风味和习俗,以及生态环境,但区域性核心文化是相同的。 
        当然,事情没有绝对的。有的地方乡村旅游也是成立的,且火的很,市场辐射得足够远,不止是周边城市。但其有一个共性,那就是:这样的乡村有独特的旅游吸引物,要么是景观,要么是业态,只不过,这已上升到景区的层面。这是景区旅游,而非乡村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