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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方案

        项目业主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并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第3号令以及重庆市有关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完成招投标工作。

项目业主已确定设计机构为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一、 招标形式
由项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对重要设备(如电梯、柴油发电机等)、大宗材料供货单位(如钢筋、商品混凝土)和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拟采用邀标形式确定施工监理单位。     
二、 施工及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工程施工单位资质为一级建筑安装施工企业。
□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为甲级。
□重要设备、大宗材料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和技术经济实力。
前两种机构具有类似工程经验的单位优先。
三、 招标信息发布
根据重庆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贯彻国家《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同时在指定的报纸和信息网络媒介上发布。
指定的报纸为《重庆商报》,指定的信息网络为《重庆经济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cq.cei.gov.cn。
本项目的招标信息将分别在上述两种媒体上同时发布。
四、 招投标工作组织
委托具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由项目建设机构中的工程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受托的招标代理公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优胜劣汰的原则组织完成编标、公告、资审、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等工作。
参与公开投标的供货商不得低于3家,建设施工队伍不得少于5家,参与投标的监理单位不得少于3家。
若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材料由承包商负责确定供应商。
五、 招标文件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应有下述内容:
□投标须知
□工程的技术要求和设计文件
□若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应提供工程量清单。
□投标函的格式与附录
□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