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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筑设计院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为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发〔2015〕39号),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现到2020年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城市社区覆盖率100%、农村覆盖率60%的目标,在《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14〕89号)的基础上,按照全市养老服务“提质增量”的基本原则,把养老服务业打造成我市康养产业的龙头,提高康养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现就进一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社会力量从事养老服务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1.放宽养老服务业准入。实行“先照后证”。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养老服务领域,全部向社会力量开放。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服务业。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举办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餐桌等养老服务机构,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由政府通过投资建设、购买或租赁的方式,提供服务场所和设施,采取公开招标或委托经营的形式,签订服务合同,由社会力量管理和运营,为老年人提供多样化的养老服务。
    3.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服务。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股份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投资建设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异地互动等形式的养老集团,扶持培养一批竞争力强、具有示范性、窗口性的养老服务品牌。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1.实施建设补助制度。对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满一年的,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由许可部门的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医养融合养老服务机构新建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6000元、改扩建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5000元;其他养老服务机构新建、改扩建的养老服务机构每张床位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3000元。
    2.实施运营补贴制度。对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按照自理、半失能、失能老人分别为每人每月100元、150元和200元,所需补助补贴资金由许可部门的同级财政负担。
    3.建立城乡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设施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制度。对建设达标、运营三个月以上且管理服务良好、签订服务协议,老人满意的民办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社区老年餐桌,经市民政局验收合格,依据投资多少和规模大小,给予不超过建设投资三分之一的一次性资助。一般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资助20-50万元,社区老年餐桌资助2-8万元,资助资金由省、市两级福利金按照1:1配套构成;公建公营、公建民营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按照现行项目申报方式进行资助;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3万元,由市级财政负担;每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年给予2万元运营补贴,由县级财政负担。
    4.实施高龄津贴制度。严格执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及提高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标准的通知》(同政办〔2016〕31号)。补贴标准为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80周岁至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全市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至99周岁的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全市10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补贴标准由现行的200元提高到300元。
    5.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市、县两级财政要安排一定数量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专项资金,重点用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养老服务需求,促进养老消费。
    6.实施以奖代补制度。对社会力量投资分别在5000万、1亿元、2亿元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符合建设标准和资质条件、运营一年以上的,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由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分别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15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
    7.建立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和职业激励补助制度。从2017年起,鼓励本、专科毕业生从事养老服务工作,与符合资质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连续从业1年以上并在当地民政部门备案的,分别给予2000元和1500元的一次性奖励。在社会力量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连续从业3年以上的,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以上资金由实施养老服务机构许可部门的同级财政负担。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养老护理员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得到落实。
(三)加大养老服务用地用房保障力度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1.明确供地政策。对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由各县区政府规划部门明确规划条件,国土资源部门采取招拍挂出让或租赁方式供地,并给予地价优惠政策。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严格执行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标准,确保有限的土地资源为更多的老年人服务。
    2.盘活闲置资源。增加服务供给,提高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为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目标提供物质保障。充分挖掘闲置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将城镇中废弃的厂房、医院等,事业单位改制后腾出的办公用房,乡镇区划调整后的办公楼,以及转型中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培训中心、疗养院及其他具有教育培训或疗养休养功能的各类机构等,以及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经过一定的程序,整合改造成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居家养老设施用房等养老服务设施。企业可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并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可依法办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手续。养老服务机构在建设时如土地性质发生改变或租用无规划设计的小产权房时,由县区民政部门报请所属县区政府办公室出具证明或函件,同意使用该土地或房屋新建养老服务机构,以此办理消防、食品卫生等相关验收和备案手续。
    3.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新建小区要按照不低于每百户2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并与社区配套用房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养老服务设施一般安排在一楼,相对集中地进行配建,并设置无障碍通道。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具体配建要求由市民政局、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另行制定。新建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要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在2020年之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4.加强公建配套。优先发展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的公用设施,包括道路、公交站(场)、环卫设施、各类公用管线,以及医院、学校、银行等相应的配套设施。
(四)加强金融扶持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政府设立养老专项扶持资金,通过财政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实施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对规模较大、发展看好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信贷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优惠利率。支持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允许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办理抵押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挂牌、上市或通过股权质押、发行债券、众筹平台等方式融资。
(五)推进医养融合
    到2020年底,根据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需求,优化养老服务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的资源配置,通过各级医疗机构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开通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养老服务机构为入住医疗机构的康复期老年病人提供疗养床位,打造城市15分钟,农村30分钟医养结合服务圈,形成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
    1.对规模较小的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医养结合联系制度。养老床位数在100张以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托老所、敬老院、农村互助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及社区居家养老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当地医疗管理机构要与其建立就近管理的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联系服务制度。
    2.完善“医养联合体”运作机制,实现急救与休养的无缝对接。在养老服务床位1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养老基本信息和医疗健康信息收集,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和医疗机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档案,实现养老、医疗与服务的“一体化”信息管理。
    3.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医疗资源配置。对养老服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养护楼等大、中型养老服务机构,要根据入住老年人数量和老年人服务需求,引入民间资本,配置符合需要的医务室或附属医院,辐射周边村(社区),开展医疗保健和巡诊等健康服务。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设置条件的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持,协调落实好养老服务机构附属医院的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相关报销的准入挂牌工作,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就医报销。
(六)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对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第49号令)规定,为收住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件娱乐等服务免征增值税,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取得符合条件的免税收入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的捐赠,符合税法规定公益性捐赠条件的,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个人通过上述途径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境内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的税收等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全额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收费项目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人防部门收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免收有线电视初装费。
(七)加强人才保障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法人单位要依法与毕业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对养老服务机构吸纳劳动者就业的,享受《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1号)中所规定的就业补助、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有关补贴政策,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从上级补助的就业资金中解决。
    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到2020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率达到90%,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率达到85%以上。
二、完善全市养老服务产业保障体系建设
(一)完善工作机制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市、县、乡三级养老服务工作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级要有专人负责,建立季报、年报制度。市、县两级探索设立养老服务管理中心,主要承担全市老年人口数据的采集、分析与整理;社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制定和业务指导;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运营、维护与管理;承担全市养老服务行业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工作;落实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指导、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大力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制定政府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政策,支持其提供基本养老服务、开展老年教育、专业技能培训、服务咨询评估以及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培育发展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健康养老产业协会、养老从业人员协会、老年学专业研究会等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其开展相关业务,发挥其在行业自律、监督评估、沟通协调、服务中介、风险分担等方面的作用。培育发展为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支持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养老产品开发和提供养老服务。支持发展各类为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支持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和农村互助养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发挥老年群众组织在老年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中的积极作用。
(三)加强养老服务行业安全管理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民政部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建立联系制度,定期(每半年)向公安消防部门提供养老服务机构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定期(每半年)向民政部门反馈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同时要共同研究提出老旧建筑在改建养老服务机构时规范消防管理的具体解决办法。养老服务机构要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形势分析,做到防患于未然。为我市养老服务行业营造一个安全发展的环境。
(四)加快完成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利用我市建设“智慧城市”契机,通过“互联网+”提升养老服务业发展水平。建立“一网三系统”(养老服务信息网+养老服务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和老年人智能化养老系统),并与我市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资源共享,有效节约资源,争取效率最大化。整合分散的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将民政监管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老人享受服务的信息全部整合在一起,实现老人养老需求与机构服务提供的对接,政府职能监管与规范机构运营相对接,形成连接老年人、企业和政府的快速信息通道。
    建设12349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以现代通讯、智能呼叫、互联网及电子商务为技术依托,以“建设信息化、智能化呼叫服务及支援中心”为核心,以“建立老年人信息数据库”为基础,以“提供紧急救援、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关怀、增值服务”为基本服务内容,有效整合社会服务资源,拉动相关服务领域产业发展。实现为全市50万老年人中60%提供养老信息服务,2017年覆盖城矿两区城市中心区3万老年人,到2019年年底完成覆盖老年人30万,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和旅居养老服务。
(五)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养老服务评估,是为科学确定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照料护理等级以及明确护理、养老服务等补贴领取资格等,由专业人员依据相关标准,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精神、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等进行的综合分析评价工作。依据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老年人需求实际,积极探索在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评估站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社工介入等方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合理确定本地区养老服务评估形式。探索完善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完善评估流程,建立养老评估监督机制。
三、建设健康养老基地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以基本养老为基础、以生态养老为特色,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立足我市生态、交通、旅游资源等优势,抓住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的契机,发挥比较优势,发展以养老产业为牵引,融合包括健康养生、养老地产、医疗卫生、康体运营、旅游休闲、老年产品等一系列行业,联动生态农业、文化创意、房地产、金融服务、建设、科技等相关产业的康养产业集群,带动城市经济转型发展、改善城市设施环境、提升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打造面向京津冀地区人群的“生态康养宜居地”。
(一)打造健康养老产业园区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按照发展规划和定位,结合区域资源优势,按照“1+3”的模式在全市分层次、分类别差异化培育区域特色优势的养老产业园。在文瀛湖地区规划建设以养老服务、医养结合为主的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园区,在阳高县、浑源县、大同县等温泉、旅游、康养资源丰富的县区规划建设以旅游、休闲、养生为主的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园区设立管委会和产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一站式办公中心+孵化园+特区”的模式,重点提供政策咨询、人才培训、手续办理一站式服务;注重健康养老与旅游资源结合,在有条件的旅游景区空间内植入或提升养老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景区从旅游观光型向休闲养生型的转变。
(二)培育龙头企业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引导龙头骨干企业以现有核心业务为依托,积极发展集“服务产品研发设计、服务机构运营管理、集成制造、营销服务”为一体的健康养老产业总部型企业。鼓励其探索合理利用资本以及通过联合、收购、兼并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产业链延伸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和辐射带动功能,争取在医养结合、健康养生等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引领我市康养产业发展壮大。
(三)着力项目推进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以健康养老项目为抓手,扎实推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建立健康养老产业培育年度重点项目的动态管理和配套支持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培育项目的跟踪服务、组织督查和要素协调,确保健康养老项目顺利推进,加快投入运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四)促进健康养老相关产业融合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养老产业与旅游产业都具有消费与生产双重特征,关联度高、带动性强、辐射面广,围绕旅游、农林业、制造业、文化产业、医疗保健业等产业,深入研究,加快突破一产、二产和三产的界限,融合发展,相互促进,使产业融合成为健康养老产业发展新的增长点。
(五)组建康养产业发展公司和康养产业发展联盟来源建筑设计院http://www.yinhuojiaoyu.com
    市级探索成立康养产业发展公司,与专业的服务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将闲置的医院、学校、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农村集体房屋及各类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和改造,盘活闲置资源,促进经济转型发展。将市级康养产业园区和大同市中医院打包,实行康养产业园区、医养综合体、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人才培训基地一体化,同时吸纳养老、旅游、养生、医疗、地产、金融、物业、家政等康养产业相关行业的企业组建康养产业发展联盟,抱团发展,全方位合作。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和辐射带动功能,争取在医养结合、健康养生等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引领我市康养产业发展壮大。
    各县区要按照此通知要求,结合《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同政发〔2014〕89号),拟定本级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2017-2020)。市政府将对各县区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定期组织考评。

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