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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高房价下完善人才住房制度新政

   9月21日,深圳市政府举行了《关于完善人才住房制度的若干措施》情况介绍会。该文件提出,“十三五”期间,深圳新筹集建设保障性住房和人才住房40万套,其中人才住房将不少于30万套。深圳出台的人才住房新政,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形成人才住房与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今后,深圳在招拍挂过程中将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的政策,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据观察,40万套的建设量,几乎相当于特区成立30多年以来建设的政策性住房总和,也超出了“十二五”期间深圳开工的35.7万套商品房总量。深圳的主要做法是:

  人才住房用地执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政策。土地空间紧张的深圳,为了确保人才住房建设和供应力度,对用地保障提出多条规定,包括:每年新增供应的居住用地中,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应当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60%;招拍挂出让的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城市更新项目人才住房基准配建比例不低于15%;新建或扩建的各类产业园区,建设不少于总建筑面积25%的人才公寓;创新出让模式,在招拍挂过程中实行竞地价与竞人才住房配建量相结合,即竞地价达到一定程度后,转为竞人才住房配建比例。
  措施还提出要多渠道筹集建设保障房。鼓励利用自有存量用地建设人才住房;利用地铁、公交场站等公共设施上盖配建人才住房;大力挖掘社会存量住房资源。
  成立国有独资的人才住房专营机构。为提升人才住房建设运营管理能力,日前深圳市成立了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负责人才住房的建设筹集、投融资及运营管理等业务。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副局长洪海灵在介绍会上指出,面临高房价之压,为提升人才吸引力,将人才住房从现有的住房保障体系中相对分离,并结合人才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加以完善,形成面向人才量身定做且具有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从而构建“促发展”的人才住房与“保基本”的保障性住房双轨并行的公共住房体系,其目的在于通过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和长期发展驱动力。